中国汽车界--引领消费潮流 品味精致生活
 
 
汽车金融的市场格局和新课题
(2004年10月号)
 
   我国汽车消费在经过了2000年以来的快速增长后,到2004年上半年,出现了部分汽车企业产品库存增加,汽车消费滞胀的情形。这与人们对汽车金融业务发轫以后的期待明显存在差距,按照市场最初的预计,在WTO承诺期即将结束以前,通过引入汽车金融公司,促进汽车消费信贷,应该为汽车行业的发展提供新的重大契机,但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出台行将一年,汽车产销率反而发生扭转,不能不引起我们的关注。
2003年年底以前,中国汽车消费的金融服务机构主要是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和保险公司。其中,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向汽车消费者提供贷款按揭,保险公司向汽车消费者、经销商提供车贷险和各种车辆强制保险。到了2003年年末,银监会颁布《汽车金融公司管理暂行办法》,按照这个办法和央行的《贷款通则》,以及此前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还制定了不同的汽车贷款管理实施办法和细则,其要点是强调了贷款风险与贷款管理匹配原则,扩大了贷款主体,除了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和保险公司外,汽车金融公司也可以对汽车消费提供信用服务,对于借款人资质进行了明确规定,明确了自用车、商用车和二手车贷款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30%和40%。在这些规定的基础上,银监会批准了福特汽车信贷公司、上海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丰田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和大众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为中国境内新设汽车金融公司,四家公司均为外资企业。
市场普遍相信,汽车金融公司会面临一个十分广阔的市场。因为按照人们的预测,到2025年,中国汽车市场可能将达到1500万辆。如果考虑到现有旧车的更新和二手车市场,这1500万辆汽车将和实际新增的销售量大致相当,按照每辆车平均10万元计算,未来20年,中国汽车市场的销售额至少会达到15000亿元。在国外,平均信贷购车的比例是总销售量的70%,而中国目前只有不到20%,即使未来20年中国信贷购车的比例只有国外平均水平的一半,汽车金融业也将有5250亿元的市场容量。汽车金融公司的诞生,打破了银行、保险对车贷金融市场的垄断经营格局,也是汽车生产商有机会通过进入汽车金融业完善自己的销售体系,对中国汽车行业的发展将会产生深远影响。
但是实际情形是,不仅新生的汽车金融公司在展业方面遭遇到很大的困难,就是传统的经营汽车消费信贷的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也面临着很大问题。首先是市场环境导致汽车消费信贷的违约率提高。在与国际大型汽车制造商竞争的过程中,国内汽车行业降价压力很大,汽车降价导致汽车市值低于同一种类汽车的贷款余额,并进而诱使贷款人选择逃避还款,保险公司赔付率迅速上升。到2003年底,我国一些地区的车贷险平均陪付率已达到136%,个别公司甚至超过了400%,保险公司纷纷退出车贷市场。2004年3月,中国保监会发出《关于规范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各保险公司现行的车贷险条款费率一律截止到2004年3月31日,重新制定的车贷险的条款费率规定,购车首付由净车价的20%调高到30%,还款年限由原来5年缩短为原则上不超过3年,并要求有效抵押物和保险公司不低于10%的免赔率。其次,在银行方面,汽车贷款成为房地产贷款后,个人银行贷款的第二大业务,到2003年底,中国的汽车消费信贷业务量达到1800多亿元,贷款购车比例达20%以上,其中大约有1000亿元车贷无法收回。2004年8月中国银监会颁布《汽车贷款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各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加强对车贷风险控制,招商银行和民生银行宣布退出了车贷业务,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将车贷首付门槛提高到30%~40%。银行、保险提高车贷门槛尽管出于不得已,但在实际上的确起到了抑制个人购车热情的作用。
在汽车金融公司一面,和业务相同或者类似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和保险公司相比,一方面,汽车金融公司自身进入汽车消费信贷的门槛显得较高,另一方面,专业技术的匮乏也使得他们在发掘贷款人信用信息方面,并不具有特殊的优势。具体来看,汽车金融公司进入市场的门槛包括:1)资格规定。按照有关管理办法,汽车金融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等值人民币5亿元,出资人如果是境内外企业法人,非金融机构最近一年总资产不低于40亿元,年收入不低于20亿元,非银行金融机构注册资本不少于3亿元;同一法人不得投资一个以上汽车金融公司;2)机构设置。汽车金融公司不得设立分支机构;3)资本充足率。汽车金融公司的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4)贷款利率。规定在人民币法定利率基础上最高下浮动10%、最高上浮动30%。这使得国内即使规模较大的汽车厂商都不具备汽车金融公司发起人条件。在比较高的门槛下,汽车金融公司是否能满足购车人对贷款的需求,就成为问题。
由于汽车金融公司只能在注册地经营,导致汽车金融公司难以在全国范围内形成统一的销售网络,它们必须借助银行在其他城市的网点来拓展业务,而这种业务拓展往往又缺乏庞大的资金支持,因此,在汽车金融公司的初创阶段,受布局限制,营运效率难免低下。其次,在对授信人资信调查能力方面,汽车金融公司在信息上较银行明显不具有优势,新成立的汽车金融公司不得不与银行、保险公司进行合作,以获得授信人资信的资料或抵押物,这一过程往往也会花费不少成本。再次,汽车金融公司的发展取决于汽车消费市场的发展,我国汽车消费在经历了近几年快速发展后,诸如车辆管理、道路堵塞等问题相对突出,加上购车人对汽车继续降价的预期明显,在购车行为上逐渐理性,在这种背景下,汽车销售市场的竞争更加激烈。
简言之,汽车金融公司的成立虽然对几家外资汽车公司的销售会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比如销售环节上可能会推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条款,并使贷款手续更为简便,但由于外资汽车金融公司的服务重点是进口车贷款消费者,因此对整个汽车贷款市场没有产生实质性影响。
 
策划/白莉 文/杨华
 
 
   
 
中国汽车界--引领消费潮流 品味精致生活
 

杂志履历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站点地图 | 投稿 | 您的反馈 | 加入收藏 | 合作伙伴

 
本站网络实名:中国汽车界